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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发展科
58 E. 克林顿街100号套房
Joliet, IL 60423
815-740-8140
815-727-8638(传真)
电子邮件:
planning@willcountylanduse.com

农区概况

伊利诺斯州农业区保护和保护法允许建立农业区——官方称为“农业区”——一个或多个土地所有者在获得县委员会批准后自愿将其土地纳入保护区.

农业区通过提供一种使土地在较长时间内保持农业用途的手段,保持其边界内农业经营的完整性. 当财产登记在农业区时, 它必须在农业上使用至少10年. 10年后,土地可每8年重新登记一次. 有关规定已到位,允许个别地块的财产从, 或者添加到, 在这些时期内,只要农业区继续包含至少100英亩的土地.

农业区内的土地受到保护,不受当地发起的将土地转为其他用途的项目的影响. 然而, i法律不保护财产不受征用权的影响. 有财产登记的土地所有者不受当地法律的约束,这些法律会不合理地限制正常的农业生产,也不受不符合他们最大利益的特殊利益评估的约束. 如果这块地卖了,这个名称就随房产而去.

点击下面的链接下载申请申请一个新的农业 Area.

农业应用

点击下面的链接下载修改现有农业区的申请.

农区改造申请

创建农业区

审批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当收到一个新的agarea请求时, 县议会发布公告,征求邻近土地所有者的意见;
     
  2. 公告后三十天, 县委员会将该请求提交县农业区委员会. 这个委员会是由县任命机构任命的, 包括县长吗, 伊利诺斯县推广人员, 县水土保持区长. 农业地区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其中四名必须是活跃的农民, no more than two can be from one political party; and the final member must be a 县委员会 member;
     
  3. 农业地区委员会必须举行公开听证会,然后是30天的评论期. 委员会必须在评议期结束后的45天内向县议会提交建议;
     
  4. 县议会必须在收到委员会的建议后45天内批准或拒绝该地区的申请;
     
  5. 在他们最后行动的45天内, 县委员会将通知伊利诺斯州农业部他们的决定. 如果提案被批准, 农业区的描述将提交县书记处存档.

同样重要的是要注意,如果拟议的土地在1.市政当局可以在市政当局的公司边界5英里范围内提出异议. 如果市政当局遵守所有程序指南和时间表, 该项反对可能会导致位于1.离农业区5英里. 如果把这块地移走,面积就会减少到不到100英亩, 农业区请求无效.

农业用地的考虑

除了土地所有人/土地所有人希望将财产纳入农业区之外,县委员会还必须考虑几个项目. 这些考虑是:

  1. 拟建农业区及毗邻土地作耕作的可行性;
  2. 拟议地区及邻近物业内土地用途的性质及范围,但耕作活动除外;
  3. 县域发展规划、格局和需求;
  4. 在拟建农业区的土地上存在经该县水土保持区批准的保护计划.

保护时间

农业区将在第一个10年后进行审查,之后每8年进行一次审查. 县委员会应征求农业地区委员会的建议. 农区委员会将在农区成立纪念日之前至少120天举行听证会,然后提出建议. 

由县委员会变更或终止

县委员会可以在第一个10年或随后的8年周年纪念日结束时改变或终止农业区. 如果有变更,县委员会:

1. 如果农业区发生变更或解散,必须向县书记员提交诉讼通知;

2. 是否必须在采取此类行动的45天内通知伊利诺斯州农业部任何农区变更或终止.

如果县委员会不采取行动,农业区应继续按原组织方式组织.

从农业区收回土地

相邻土地所有人可向县委员会请愿,要求从农业区撤出土地. 请愿书必须:

  1. 包括一份声明,说明建议的其他土地用途;
     
  2. 解释改变现有用途的必要性;
     
  3. 解释为何农区以外的土地不适合作拟议用途.

县委员会必须:

  1. 在收到申请后五天内,向公众发出撤回申请的通知;
     
  2. 公布提款要求通知;
     
  3. 这则通知刊登在当地一家报纸上, 或者在全国性的报纸上, 在拟建区域内五个显眼的地方;
     
  4. 撤销申请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报送县(区)计委. 规划委员会有30天的时间向县委员会提出建议;
     
  5. 在收到申请后五天内,将撤回申请提交农业地区委员会. 农业地区委员会也有30天的时间向县委员会提出关于退出的潜在影响的建议;
     
  6. 农业地区委员会必须在收到撤回申请后60天内,在受影响土地地区公众容易到达的地点举行公开听证会;
     
  7. 县委员会必须在不少于七天的听证会前在农业区或县内的一般发行报纸上提供听证会的书面通知. 此种通知也应以书面形式发给农业区内和紧挨着农业区的土地所有人.

县委员会在收到撤回申请后90天内以书面决定接受或拒绝. 任何受到县委员会决定不利影响的人都可以在决定作出后35天内提交审查请愿书,以获得司法审查.  当任何土地从农业区撤出时,县委员会必须在45天内通知伊利诺伊州农业部.

增加农业用地

在现有农业区增加任何数量的土地的建议必须提交给县委员会. 然后必须发生以下情况:

1. 县委员会必须在收到提案后10天内向农业区委员会提交提案;

2. 农业区委员会有45天的时间来审查拟议的增加,并建议县委员会批准, 对提案的不赞成或修改;

3. 县委员会在收到农业区委员会的建议后,有30天的时间采取行动; 

4. 县委员会必须在采取此类行动的45天内通知伊利诺斯州农业部指定农业区的任何土地增加. 

土地所有人解散农业区

土地所有人可以在农业区成立十周年时请求县委员会解散农业区. 要做到这一点: 

1. 请愿书必须在农业区成立10周年之前的12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县委员会; 

2. 请愿书要求三分之二的土地所有者(或其继承人、代表等)同意.)签署解散农业区. 

土地所有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从农业区移走土地, 但农业区的总面积必须至少有100英亩.  如果它低于100英亩的最低门槛,那么它就成为了事实上的解除请求.